關于對馮軍嚴重違法犯罪的通報
為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,充分發(fā)揮案例警示震懾作用,用身邊的事教育引導全體達華集團干部以身作則,認真履職,現(xiàn)就達華集團貴州分公司原負責人馮軍的嚴重違法犯罪問題通報如下。
一、基本情況
馮軍,在任達華集團貴州分公司負責人期間,背離企業(yè)初衷,不講政治規(guī)矩,目無國法。違反工作紀律,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,利用職務之便,挪用單位資金巨大,其行為構成了挪用資金罪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簽訂、履行合同過程中收取他人保證金,其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,社會影響極其惡劣。案發(fā)后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隨案移送司法機關。
在法院審查調查期間,馮軍始終心存僥幸,不老實,不交代、不承認,且隱瞞事實真相,企圖逃避法律的追究,以種種手段對抗司法部門審查調查。然而,天網(wǎng)恢恢、疏而不漏,最終由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終審判決(判決書為【2021】黔01刑終515號):馮軍數(shù)罪并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,退賠達華集團97萬元等處罰。
二、警示教育
馮軍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,直接造成了達華集團嚴重經(jīng)濟損害,嚴重影響了達華集團的社會形象,致使其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。全體達華集團干部職工要從中汲取教訓,以案為戒,深刻檢視自身問題,嚴肅整改自身問題,進一步嚴守國法紀律底線;以案為鏡,要切實履行好工作職責,把思想和行動高度統(tǒng)一到集團大政方針上來,進一步遵循企業(yè)發(fā)展宗旨,同心協(xié)力,為建設百年達華作出應有的貢獻。
達華工程管理(集團)有限公司
2022年5月20日